NFT 币谁发行的?揭秘概念包装下的诈骗发行方与风险陷阱

“NFT 币谁发行的” 这一问题,首先需澄清核心认知:NFT(非同质化代币)本质是数字资产的唯一凭证,并非 “货币”,市面上所谓 “NFT 币” 是不法分子编造的概念骗局,其发行方多为虚假团队、资金盘操盘手或诈骗团伙,所有相关发行与交易在我国均属非法金融活动,已造成大量群众资产损失。需从发行方伪装、运作套路、法律后果三方面拆解真相。

“NFT 币” 的发行方从无合规主体,全是精心设计的虚假身份。这类 “发行方” 常见三种伪装:一是冒用知名机构背书,如黑某某团伙打着 “某文化传媒集团” 旗号,伪造 ICP 备案与平台标识,发售所谓 “NFT 币” 关联的数字藏品,实则是 AI 生成的盗版图片;二是虚构海外团队背景,宣称 “由硅谷区块链精英发行”,却无公开的核心成员信息与技术履历,官网备案地多在东南亚避税区;三是包装成 “去中心化社区”,号称 “无主发行、全民共治”,实则由隐藏的操盘手控制代币总量与流通节奏,与此前暴雷的空气币骗局如出一辙。这些发行方的共性是:无金融牌照、无真实办公地址、无合规备案,仅靠虚假宣传维系信任。

发行方的核心运作逻辑是 “概念炒作 + 资金盘收割”,套路已形成成熟链条。第一步是 “NFT 概念绑定”,发行方将 “NFT 币” 与数字藏品、元宇宙等热点挂钩,宣称 “持有代币可解锁限量 NFT、参与生态分红”,实则两者毫无关联;第二步是 “虚假价值营造”,通过控制代币流通量伪造 “稀缺性”,或自买自卖制造 “秒售空” 假象,推高价格吸引投机者;第三步是 “拉新裂变收割”,推出 “邀请好友购币得返利” 机制,发展下线层级,形成传销网络,当新资金流入不足时,便关闭平台卷款跑路。上海闵行法院审理的案件中,张某某团伙通过此模式发行 “NFT 币” 关联藏品,短短数月诈骗数千人,涉案金额超千万元。

发行 “NFT 币” 已触及多重法律红线,参与即面临双重风险。法律层面,发行方的行为已涉嫌多项罪名:若承诺固定回报,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;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卷款跑路,构成集资诈骗罪;若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,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。2023 年远安警方打掉的诈骗团伙中,26 名发行与推广人员全部被追究刑责,主犯获刑十年以上。对参与者而言,风险堪称 “双向打击”:资产层面,“NFT 币” 无任何价值支撑,发行方跑路后瞬间沦为无效数字,50 万藏品变 “电子垃圾” 的案例屡见不鲜;法律层面,即便仅参与推广,若发展下线超 120 人也可能被追责,且因交易非法,资金损失需自行承担。

识别 “NFT 币” 发行方的骗局需把握三个核心:凡是宣称 “NFT 与代币绑定增值” 的,必是概念炒作;凡是发行方身份模糊、回避资质查询的,必是虚假主体;凡是要求 “拉新得返利” 的,必涉嫌传销。2024 年西双版纳州政府明确提示,此类以 NFT 为噱头的代币发行,均属非法金融活动。

所谓 “NFT 币” 的发行方,从始至终都是诈骗分子的伪装身份。NFT 的技术价值被异化为敛财工具,任何借其名义发行的 “代币”,都改变不了非法本质。对我国用户而言,认清 “NFT 非货币” 的核心认知,远离各类 “NFT 币” 发行与交易,选择合规金融产品,才是守护资产与自由的唯一路径。